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开展
“国企改制”相关业务培训课
2018年5月28日下午16时,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开展“国企改制”相关业务培训课,本次业务培训课由律师助理陈春负责主讲。
本次课程分别从以下四方面介绍国企改制的内容:第一,国企改制的历史;第二,新一轮的国企改制;第三,国企改制的具体内容;第四,律师在国企改制中的工作内容。
我国国企改制的历史阶段从宏观角度分类,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放权让利”为1978年至1992年;第二阶段“制度创新”为1993年至2002年;第三阶段“国资监管”为2003年至2012年;第四阶段“分类改革”为2013年至今。
一般来说,国企改制的方式可分为“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开展
“国企改制”相关业务培训课
国企改制的主要流程有:立项审批;制订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清产核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申请办理报批程序;进场交易;组织实施改制方案等。
律师在国企改制项目中,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为: 1、针对企业设立、沿革和变更情况、股权结构、资产情况等,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根据企业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为企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3、根据企业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4、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要求,就整体或专项产权界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等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等。
本次培训课结束后,陈万林律师、黄强律师、李福来律师分别结合实务操作经验对课程内容进行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