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日前,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经报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同意,并经内部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如下:
 
       黄强律师,高级合伙人,任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负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李福来律师,合伙人,任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在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具体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王艺雄律师,任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李曦冉律师,任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

       孙倩律师,任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纪律委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纪律工作。

       吴滨彤律师,任中共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青年委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

附件: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改选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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