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研究】本所参与起草的《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正式发布!


       7月15日,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标准编号为T/CFIE 001-2023,自2023年7月15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起草,本所主任梁强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之一。


《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前言

《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共11章,涉及组织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改进等内容,附有工业企业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参考指标。并提出工业企业在以下方面的合规特别规定: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管理;采购与供应链(包括严禁串标、腐败、欺诈、胁迫等行为);市场交易及营销(包括反商业贿赂、反腐败、广告、促销、品牌管理、销售活动、合同、渠道等);网络及数据安全;人力资源、劳动管理和工会;资产;财务税收(包括财务税收管理体制、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等);知识产权;投资并购;出口管制;反垄断;反不公平竞争;反腐败(建立完善的捐赠、礼品和招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与商业合作伙伴、政府工作人员等的交往礼仪和规范);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刑事合规和行政合规;境外业务;企业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关停并转、破产及其他。
 


《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发布公告

我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速度、规模和水平。但相应的团体标准发展尚在初级阶段,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定位不准、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对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监管风险,实现企业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既适用于工业企业,也适用于为工业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企业根据自身合规管理体系的规模、成熟度、目标、复杂程度以及实施环境及方式的发展变化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并不断完善,以全面实现工业企业合规管理之目的。

 

注:本标准全文收录于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合规读库”中,感兴趣的朋友亦可关注公众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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