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同行,与法共进——迎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我们迎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在组织国家政权、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公布、施行。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12月4日同时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通过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履行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职责,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多年来身体力行坚持宪法宣传,始终活跃在普法一线,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普法实践
       深入社区,为百姓提供遵法守法教育等法律知识讲座,并认真聆听居民的法律困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走进企业,为企业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主题教育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定向答疑等方式,解决客户的法律疑问,提高企业的法治程度。
 


普法制度化
       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以“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为核心原则的《中策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章程》,将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

 

普法传承
       带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学子们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培养在校法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一些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是国家的法律基石,是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中策扎根法律服务一线,将一如既往忠于宪法,争当尊法的先行者、守法的捍卫者、普法的践行者,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我们
  • 咨询热线:+861064426767
  • 邮箱:office@zhongcelaw.com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长新大厦705
微信公众号
zhongce@xisigj.com 粤ICP备15009961号 (粤)[2017]第06-23-788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