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全新修订的《公司法》将正式生效,新《公司法》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专节”规定上升为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专章”规定,不仅丰富了我国《公司法》关于国有公司的内涵与外延,还凸显国有公司规则制度价值。新《公司法》中首次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信义义务”进行了明确界定,这标志着董监高的责任承担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24年6月28日,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在北京金隅喜来登大酒店成功举办新《公司法》解析第二期专题讲座,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更新教授围绕以“国有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董监高的义务”为重点开展专题讲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中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单位派员或线上参加培训。讲座由本所主任梁强主持。




马教授以新增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为出发点,向参加此次培训的成员依次阐述“国家出资公司”概念,扩大适用范围、党组织在国家出资公司中的领导作用、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职权、国有独资公司风险防控制度设计及董监高的义务,并结合相关的案例予以举例说明。

 

例如董监高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具体应如何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承担何种责任?马教授以董监高应对新公司法变化为角度,关注董监高应对新公司法的关键要点,通过生动有趣又富思考意义的案例揭示董监高的从业风险,为参会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历时三个多小时的讲座,让线上线下参加培训的成员们对新《公司法》下国有公司、董监高、董事和董事会的重要性有了一个全面的认知。

 

本次讲座的开展,有助于企业家和管理者们提高对法律风险的认知,把握公司运营中的风险,进一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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