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制作的《现场对话大法官》——法治护航“十五五”第三季第三集热播,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做客《现场》,解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向新奋进”。

节目中,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陶凯元副院长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教授在视频28'30"谈到了由我方代理的北京精雕诉侵害技术秘密的“玻璃机”案件。
陶副院长指出,“侵害商业秘密它最大的危害性在于,它会严重地损害企业的核心利益、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力。保护商业秘密绝不仅仅是企业的私事,相反,它是关系营商环境、创新生态、发展安全的公事。从本质上讲,侵犯商业秘密会破坏百舸争流的创新生态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而阻碍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在保护商业秘密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的态度是坚决的、立场是鲜明的,是持续发力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经在 23 个技术秘密案件中做出判赔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判决,累计判赔 27 亿余元,其中有 10 个案件就适用了惩罚性赔偿。这两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典型案例向全社会传递了鲜明的司法态度,那就是对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零容忍和坚决打击惩治。唯此,才能更好地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导全社会无忧创造、向新而行。”
马一德代表强调,“表面上看是个小小的玉米种子的案件,为什么能获得 5300 多万元的赔偿,就当我们仔细分析了解了这个案子,并站在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的高度去分析,便会深刻地读懂了人民法院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担当和智慧。无论是种业创新,还是精密制造领域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需要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两个案件就充分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即保护力度要与知识产权的创造程度、市场价值相适应,也要与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性质相适应。严格保护始终是司法的鲜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