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证据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新征程会议”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会议室顺利举行。双方围绕校所协同育人、科研合作、实务交流等核心内容开展座谈,同步举行了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授牌仪式及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彭文华教授,副院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赵东教授,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印波教授,司法鉴定学教研室主任、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李冰副教授,院长助理、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褚福民教授,房保国副教授,团委书记顾滋偌老师;本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梁强律师,高级合伙人陈万林律师,高级合伙人李福来律师,二级合伙人王艺雄律师,于佳琪律师,张美建律师等一同参加活动。

彭文华院长介绍了证据科学研究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平台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结合前期交流谈到本所在专业追求、团队风貌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给研究院留下了深刻印象。彭院长表示,双方理念相近,后续合作应当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成果中持续推进。围绕研究院建设,彭院长还介绍了证据科学研究院文理交叉的发展格局、较为完备的基层教学科研组织体系,以及正在推进的学院化建设和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安排,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把校所合作进一步融入学科建设、实务教学和科研协同之中。

梁强主任结合本所办所理念,详细阐述了人才培养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意义。他表示,律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专业能力,而专业人才的培育离不开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高校是人才培育的源头,律所则是人才实践的重要平台,双方合作既是优势互补,更是法治人才培育的必然选择。梁强主任强调,希望通过此次校所携手,打通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壁垒,实现高校学术资源为律所实务赋能、律所实践经验为高校人才培养助力的良性互动,达成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目标。他提到,本所始终重视人才梯队建设,期待通过与证据科学院的合作吸纳优质人才,同时借助兼职导师聘任等形式,将实务经验传递给青年学子,助力其成长为兼具理论素养与实务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双方就人才培养、科研共建等关键合作领域达成共识,明确将有序推进在校生实习、导师聘任等相关工作,保障合作落地见效;同时约定深化科研与实务协同,强化专家咨询、课题参与等合作,探索学术活动共建模式,持续提升校所合作质量与效能。

会谈后,双方正式签署《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研究院每年可向律所选派研究生参与实习;律所将选派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实务导师;双方还将在律师培训、合作研究、专家咨询和学术论坛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协议签署后,现场依次举行了基地揭牌仪式与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本所梁强、陈万林、黄强、李福来四位律师受聘担任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合作关系的实质性深化,为校所协同发展搭建了坚实桥梁。下一步,本所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聚焦人才培养、科研协同、实务共建三大重点,持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为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策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