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标准

 

       2018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18年5月16日,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84.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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