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松,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前主任、创始合伙人、终身名誉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研究生,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具有丰富的律师工作经历和经验。
主要业务领域
熟悉中外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事务、业务和资本运作、商务谈判及投融资等各种非诉讼业务;
熟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项目建设的法律事务(包括:招投标、合同谈判等);
熟悉国际经济法律事务(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贸易救济、国际贸易等);
熟悉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各类诉讼业务。
典型案例
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发起的第一例钢铁保障措施案中担任中国钢铁产业的主要代理律师;
为遵义市城市供水项目采用TOT方式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招投标项目及合同谈判);
为中石油在独山子建设1000万吨炼油、120万吨乙烯改扩建之动力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招投标及FIDIC项下之EPC合同谈判等);
为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与相关企业重组中国航空油料市场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机场兼并、航空器购买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财政部、国家计委等组建世行项目项下之中国华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常年合作单位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化国际、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非金属矿集团公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上海宝钢集团、鞍山钢铁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武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北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榜投资集团、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石油独山子公司、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供排水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广东发展银行、美国IDG集团、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等。